各市、县(市、区)侨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国内侨务工作,根据国务院侨办关于在全国侨办系统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以下简称“关爱工程”)的要求,结合我省侨情特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认真执行侨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做好归侨侨眷困难群体的帮扶和解困工作,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和谐侨界建设。
二、目标任务
立足当前,通过实施“关爱工程”,使我省归侨侨眷困难群体的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使这一困难群体生产生活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着眼长远,使广大归侨侨眷确实在政治上得到重视,在生活上得到关心,在精神上得到慰藉,在权益上得到维护,在作用上得到发挥,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措施方法
(一)建立困难归侨侨眷信息库。通过全面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我省困难归侨侨眷的底数,切实掌握困难归侨侨眷家庭的基本情况,建立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救助台帐。各地侨办要加强与当地民政部门的联系,利用现有信息资源,掌握低保人员和低保边缘户(按各地低保标准的150%掌握)情况,发挥社区侨务工作平台和乡镇统战委员、侨务联络员等工作网络优势,按照对口划片,明确分工负责的要求,通过走村访户实地了解等方法,遴选出具有归侨侨眷身份的低保人员和低保边缘户名单,作为重点帮扶对象。
(二)及时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各地侨办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挥工作网络信息灵、情况明的特点,切实掌握归侨侨眷困难群体的动态情况;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把符合城乡低保基本条件的困难归侨侨眷纳入当地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帮助低保边缘户享受临时医疗、教育、司法等有关救助待遇。
(三)拓展渠道加大帮扶力度。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侨帮侨、侨助侨活动,通过侨领帮户、侨团联村、侨企结对等多种形式,帮助困难归侨侨眷排忧解难;全面落实《关于给予我省困难归侨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浙侨[2004]108号)规定,省侨办将会同有关部门,争取适时调整补助标准。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与民政、财政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加大帮扶困难归侨侨眷的政策力度。
(四)协助解决就业困难。就业是民生之本,要重点帮扶困难归侨侨眷家庭特别是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问题。侨务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向他们优先提供就业培训,优先实施就业援助;要结合侨企用工需求,向困难归侨侨眷家庭提供就业岗位,指导和帮助困难侨户中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就业。
(五)建立应急帮扶救助机制。对困难归侨侨眷实施“雪中送炭”式的应急救助,是“关爱工程”的重要内容,省侨办将制定具体的应急救助办法,对归侨侨眷中身患绝症进入晚期或者疑难重病久治不愈无法承受巨额医疗费用的、天灾人祸等意外情况造成生命危险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无退休金收入生活难以为继的老年归侨低保人员给予应急救助。各地侨办也要整合资源,根据需要和可能的情况,对遭灾遇险陷于困境的归侨侨眷给予重点救助。
(六)扎实开展社区侨务工作。社区是归侨侨眷生活的基本单元,归侨侨眷是社区的特殊群体。各地侨办要加大对社区侨务工作的指导,社区要建立健全各项侨务工作制度,做好侨情资源的信息化管理,要把新华侨华人眷属纳入视野,不断拓展服务对象和工作领域;要整合各种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关注“空巢家庭”精神需求,体现适当照顾;要根据归侨侨眷特点,组织双向服务,开展各种便侨、利侨活动,激发他们热爱家园、服务社区的积极性,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七)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各地侨办要深入贯彻《浙江省侨务信访工作规定》,努力按照“用心、用情、用力”的要求,认真倾听归侨侨眷的诉求和呼声,用“娘家人”的亲和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始终坚持“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认真履行侨法赋予的职能,积极协调关系,切实维护侨益,促进侨界稳定。
四、实施要求
“关爱工程”是党和国家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在侨界的具体体现,是为侨服务的重要载体和实现形式,各地侨办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做好这项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加强领导。各地侨办要把实施“关爱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国内侨务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抓紧抓好,要确定机构或专人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安排必要经费。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听取汇报,研究实施“关爱工程”的重要事项,切实加强领导。
(二)深入发动。要结合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结合侨法“四进”(社区、侨乡、侨企、党校)宣传教育,积极宣传“关爱工程”的目的意义,宣传侨胞侨眷爱国爱乡的奉献精神,宣传侨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关爱工程”的影响力和社会参与度。
(三)完善机制。“关爱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不断完善涉侨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各地侨办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主动沟通形成共识,甘当配角相互促进,努力使“关爱工程”真正成为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的民心工程。
(四)提高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突出关爱重点,坚持实事实办,切实为侨排忧解难。“关爱工程”的实施情况是衡量国内侨务工作的重要标准,各地要及时反馈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省市侨办要加强督导,每年12月,各市侨办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将实施情况上报省侨办。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